62岁的香港演员吴启华近日在出席新剧宣传活动时,透露了一项引发外界广泛关注的合作计划。他表示,自己已经正式将20岁时的肖像权授权给制作方,用于拍摄一部AI电影。在这部电影中,制作方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还原他年轻时的样貌担任男主角,而他本人全程不需要去片场参与拍摄。

吴启华在受访时透露,自己已经提前看过了部分成片,对AI还原的画面效果感到相当满意,并表示这让他有机会“重温一下当男主角的滋味”。谈及此次合作的酬劳,他大方承认“挺不错的”,并幽默地表示,这种工作模式让他以后“就算打跛脚都不怕”,坐着就能把钱挣了。
面对外界对于肖像被滥用的担忧,吴启华强调双方已经签署了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。合同条款明确限定了其肖像的使用范围,仅允许用于这一部特定的AI电影,不会挪作他用或进行二次开发。

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截然不同的看法。部分观众和业内人士认为,这是老牌演员顺应技术趋势的务实选择。吴启华从影四十余年,曾凭借《妙手仁心》《倚天屠龙记》等作品成为一代人的荧幕记忆。但随着年龄增长,适合中老年男主的优质剧本逐渐减少。通过合法合规的授权,他不仅盘活了年轻时的荧幕IP,也为身体机能下降后的演艺生涯开辟了一条新的增收路线。
然而,反对的声音同样存在。许多影迷认为,表演的核心在于演员当下的情绪、共情以及临场发挥,AI生成的数字面孔虽然精致,却缺乏真实的情感厚度与“在场感”。此外,也有年轻演员和业内人士担忧,这种低成本的数字肖像授权模式一旦普及,可能会进一步挤压底层演员和新人的生存空间。
针对此类“卖脸”行为,法律界人士也给出了专业解读。律师指出,在法律性质上,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“肖像权买卖”,而是肖像权的许可使用。我国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肖像权作为人格权具有人身专属性,不可转让或买断。吴启华与制作方建立的是肖像许可使用合同,肖像权本身仍归属于他本人。
律师进一步强调,吴启华此次授权模式中的“限定用途”、“特定形象”和“明确期限”等条款,在业内被视为合规操作的参考。司法实践已明确,只要AI生成的形象具备“可识别性”,能让公众联想到特定自然人,就受到法律保护。如果制作方擅自提取其声音特征或将其面部特征用于未授权的场景,均可能构成侵权。

吴启华本人对AI技术的态度相对开放,他认为AI影像与真人演出可以并存,多一种工作模式对行业而言并非坏事。目前,他已授权的这部AI电影尚未公布具体的片名与上映档期。这起事件不仅是一个老牌演员的个人商业选择,也折射出在AI技术快速迭代的背景下,影视行业在肖像权保护、表演艺术边界以及从业者生存空间等方面,正面临着亟待厘清的规则与探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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